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6-07-24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川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培育一批具备权威性、基础性、前瞻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可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下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打印装订成册并盖企事业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送至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属地企事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9月7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和企事业单位《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纸质件一式2份)正式行文上报。
(三)现场答辩时,需携带《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纸质件5份)至会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可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查询下载《管理办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不再另附。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申报企事业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如未申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须按通知要求申报。
(四)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按程序开展现场核实。结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进行认定,并正式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技术创新处 丛成华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资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