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4-09-18
川经信规〔2024〕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水泥行业错峰时间、差异化管控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推进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14日
政策解读:
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做好《细则》贯彻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和背景
2023年11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对水泥行业错峰时间、差异化管控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相关规定不够细致、监管不严等原因,部分企业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错峰生产政策的公平性、严肃性受到挑战。因此出台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很有必要。
二、《细则》总体思路
《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策引导、提质增效的原则,以产业结构调整、减污降碳、产品升级、智改数转为抓手,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总则、错峰任务、差异化错峰、错峰认定、管理和监督和附则六个章节。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细则》的目的、适用范围并对给出相关名词含义。
“第二章 错峰任务”规定了年度错峰任务、错峰天数计算和减免错峰的特殊情况。
“第三章 差异化错峰”规定了超低排放差异化错峰、特种水泥差异化错峰、协同处置差异化错峰、窑线置换差异化错峰等差异化错峰生产。
“第四章 错峰认定”规定了错峰数据报送和差异化错峰认定。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规定了错峰生产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细则》的有效期和解释单位。
《细则》对各章内容均做了规定及说明,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关于印发《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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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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