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4-12-18
川经信园区〔2024〕237号
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28号),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以评促建,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了《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 2024年第2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