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5-03-11
2025年第5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及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五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五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3月6日
关于印发《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白莲池社区三、八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