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5-04-11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安排布置,明确进度要求
各地要将本通知及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在本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按《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启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1年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评估申请。已经通过评估的,应在评估完成后2年内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和验收。
二、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组织评审
各地要根据本年度评估和验收工作任务,加强调度,及时掌握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进度,督促企业及时登录四川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管理系统(http://103.203.219.138:9091/cp/loginpage.vm)提交评估和验收申请。对不按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审核质量
各地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开展差异化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好专家选取、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落实最新的节能、减污、降碳等要求并确定清洁生产方案,在验收中做好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清洁生产效益和清洁生产水平的核实。
请各地分别于6月、12月底前报送上半年、全年评估和验收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2、3、4、5)。我厅将根据各地评估和验收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李 曦 028-80589267
省环科院清洁所 罗 斌 18428346679
邮 箱:614874351@qq.com
附件:附件1-5
1.2025年度四川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2.2025年度完成评估(全流程)企业名单
3.2025年度完成验收(全流程)企业名单
4.2025年度完成验收(简易流程)企业名单
5.2025年度评审未通过情况信息登记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关于印发《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白莲池社区三、八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