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5-04-14
工信厅消费函〔2025〕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贯彻实施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现予以公布。
鼓励地方加强名品企业宣传推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消费品优质品牌。中国消费名品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复核评估,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单位,将按程序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1.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
2.中国消费名品成长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3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