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5-05-07
川财税〔2025〕2号
各市(州)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粮食主管部门、供销社,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税〔2024〕4号)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度承担省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4月28日
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省级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关于四川大渡河巴底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白莲池社区三、八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