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6-07-0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升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质效,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现征集2027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及征集方向
紧扣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明确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数学、物理、化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地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推进农业科学、材料科学、交通科学、能源科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制造科学、医药科学、系统工程科学等应用基础研究,结合我省“15+N”重点产业链,征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技术项目指南建议。不受理管理科学领域项目指南建议。
二、指南相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应凝练需解决的科学问题,体现基础研究特点,必要性、可行性强,避免纯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
2.创新性。应反映科学前沿、鼓励原创思想,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
3.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建议须选择1个科学部和1个二级申请代码(不含管理科学部G代码)。代码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4002/gjzrkxjjsqdm2026.html。
4.安全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指南内容不能包含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
(二)限项要求。
1.每家在川部属高校、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在川国家实验室推荐项目指南数量不超过5条。省内其余高校、科研院所、天府实验室、医疗机构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条。
2.每家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站、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川建设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条,每家参与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野外观测站、科技厅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推荐数量不超过2条。
3.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汇总推荐本区域内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项目指南建议,成都市推荐不超过20条、其余各市(州)推荐不超过10条。
三、报送要求
(一)各实验室、观测站、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中心等推荐指南,须由其依托单位统一汇总后推荐上报,并在表格备注栏清晰标注对应平台全称。
(二)指南征集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14日12时。
(三)报送方式: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市(州)科技局、医疗机构将单位公函和指南清单盖章扫描pdf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指南清单excel件分类汇总后,于2026年7月14日(周二)12时前发送至科技厅基础处电子邮箱,邮件名为“单位名称+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建议”,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联 系 人:吴彩梅、刘雪娟
报送邮箱:scszrkxjj@163.com
联系电话:028-86671925,86717593
附件:1.关于推荐2027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函
2.2027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5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