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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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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4-10-09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9号),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本级安全生产项目和省级安全乡镇(街道)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二、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要及时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请各地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川财建〔2023〕9号文件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州)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附件:1.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分配明细表

         2.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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