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4-10-09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9号),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本级安全生产项目和省级安全乡镇(街道)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二、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要及时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请各地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川财建〔2023〕9号文件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州)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附件:1.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分配明细表
2.2024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8月21日
关于印发《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白莲池社区三、八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