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6-08-07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
为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网址(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bbccc17a650749c2a76569679350fa5d.html)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数据局,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项目推荐工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统一推荐。其中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须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
二、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把关,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分别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统称推荐汇总表),并于2026年8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一式六份)、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企业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扫描盖章的申报书电子版(PDF)按“企业名称+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或“企业名称+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格式命名,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粟琬钠,028-64055653
电子邮箱:znhfzc@mail.scsjxt.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2.真实性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数据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